注意事项:
主页面:
用户必须提交一幅能够代表企业形象的图片,以供设计网站主画面时使用。如果没有代表性画面,可提出要求,本公司另行设计,费用单独核算。
制作规格: 按800×600像素、16bit
COLOR标准制作,如有特殊需求,请在开发设计合同中注明。
浏览器:
默认浏览器为IE4、Netscape4以上页面浏览基本兼容,如有特殊需求,在开发设计合同中注明。
加急费用:
页面制作时间由销售人员根据客户具体情况而定。如需在指定日期以内完成,则按照总开发设计合同加收20%至50%的加急费。
不同语言版本:
在网页风格、布局、文字内容未加改动条件下,不同语言版本制作费用按照中文版总体开发设计费用的30%计算。 |